按照《咸寧城市發展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中介服務管理辦法(修訂稿)》(咸城發文[2019]226號)和《關于開展城發集團2021年中介服務機構年度評價的通知》有關規定,集團各業務部門單位對2021年中介服務機構年度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價,共涉及24類223家中介機構。
根據評價結果,24類中介服務中,年度評價工作質量等次為“優良”的105個;等次為“合格”的114個;等次為“基本合格”的4個;“不合格”的0個(具體情況詳見附件)。
現對被評為“優良”等次的105家中介機構予以通報表揚,希望這些中介機構再接再厲,繼續保持扎實、努力、好學的工作態度,發揮示范帶頭作用;被評為“合格”和“基本合格”等次的中介機構要認真總結經驗、不斷加強學習,提高從業人員素質,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,進一步提升服務工作質量。
附件: